5分pk10|5分pk10
5分pk102023-01-31 16:05

5分pk10

风电轴承龙头新强联重组案背后的疑点******

  受拟全资控股圣久锻件消息刺激,新强联(300850)1月10日复牌股价大幅收涨11.34%。据了解,1月9日晚间,新强联披露了重组草案,公司拟9.72亿元收购圣久锻件51.1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100%控股标的公司。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1月24日,新强联刚从嘉兴慧璞处购买了圣久锻件2.2901%的股权,彼时标的估值15.34亿元。而按照当下交易价格,标的估值19亿元,不难看出,时隔不足两个月标的估值出现大增。另外,此次并购,新强联还拟募集配套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补流,不过公司并不缺钱,截至2022年前三季度,账上货币资金为13.74亿元。

  标的估值不足两个月增3.66亿

  拟全资控股圣久锻件的消息让新强联1月10日股价出现大涨。

  交易行情显示,新强联1月10日复牌大幅高开6.76%,公司全天保持高位震荡态势。截至当日收盘,新强联股价报59.32元/股,涨幅11.34%,总市值195.6亿元,全天成交金额10.71亿元,换手率9.26%。

  消息面上,1月9日晚间,新强联披露公告称,公司拟9.72亿元收购圣久锻件51.1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100%控股标的公司。

  资料显示,圣久锻件主要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部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行业。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前三季度,风电装备锻件收入占圣久锻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45%、90.89%、89.64%。

  而新强联主要从事大型回转支承、工业锻件和锁紧盘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电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盾构机轴承及关键零部件。据新强联介绍,圣久锻件系上市公司的原材料制造商,是公司的上游企业。

  重组草案显示,圣久锻件主要客户为新强联、新能轴承等轴承制造商,客户集中度较高,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前三季度,前五名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72%、99.87%、99.84%。

  实际上,2022年11月24日,新强联刚从嘉兴慧璞处购买了圣久锻件2.2901%的股权,彼时交易价格为3512.63万元,按照该价格计算,标的彼时估值为15.34亿元。

  而根据圣久锻件51.15%股权的交易作价,标的估值达19亿元。经计算,时隔不足两个月,圣久锻件估值增加3.66亿元。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科技产业投资分会副会长兼战略投资智库执行主任布娜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A股市场上,上市公司收购标的估值变化主要可能是由于行业景气度、标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导致。“不过,短时期标的估值出现较大变化,这其中的原因、合理性可能还需要企业说明。”布娜新如是说。

  在重组草案中,新强联也披露了标的公司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称根据收益法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圣久锻件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9亿元,较圣久锻件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0.91亿元,评估增值8.1亿元,增值率为74.25%,评估增值率较高。

  货币资金充裕却募资补流

  伴随着此次并购,新强联还拟募集配套资金3.5亿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补流。

  具体来看,新强联此次收购拟发行股份支付对价7.29亿元,现金支付对价2.43亿元。对于2.43亿元的现金对价,新强联将通过募资解决。

  新强联拟募资3.5亿元,剔除2.43亿元之后,公司拟使用9706.1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此外,1000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募资补充流动资金背后,新强联并不缺钱。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前三季度末,新强联账上货币资金充裕,有13.74亿元。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新强联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电话未有人接听。

  资料显示,新强联2020年7月登陆A股市场,公司上市后一直被视为A股市场“优等生”,2020年、2021年实现营收、净利均处于同比增长状态,不过2022年三季度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

  2022年10月25日晚间,据新强联披露的2022年三季报,公司当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6.91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9125.37万元,同比下降59.38%。2022年前三季度,新强联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9.53亿元,同比增长2.79%;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3.34亿元,同比下降16.56%。

  受2022年三季度业绩大降的影响,新强联2022年10月26日股价“20cm”跌停,并且自此之后公司股价接连下跌。

  经东方财富数据统计,在2022年10月26日-12月29日这47个交易日,新强联区间累计跌幅达47.09%,同期大盘涨幅3.35%,公司股价还曾在2022年12月23日盘中创下51.85元/股的低点。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股价最终是要靠向公司基本面,业绩不及预期的情况下被投资者“用脚”投票也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

  对于此次全资控股圣久锻件,新强联也表示,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财务数据显示,圣久锻件近年来业绩也处于稳步增长态势,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前三季度,圣久锻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7.83亿元、10.86亿元、8.97亿元;对应实现净利润分别约为5809.27万元、1.03亿元、9089.3万元。

  新强联表示,受行业快速发展、政策支持、客户认可度高、新增产能释放等影响,风电装备锻件销售大幅增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幅度较大。

  据了解,新强联实控人为肖争强、肖高强兄弟,其中肖争强任新强联董事、董事长,肖高强任新强联董事、总经理,两人均系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根据《2021年胡润百富榜》,肖争强、肖高强成为洛阳市新首富,两人合计身家84亿元。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5分pk10地图